

正在医院接受检查的执法队员 沈阳晚报6月15日报道 沈阳晚报两辆车上下来七八个彪形大汉,个个手拿一米长的铁棒……
“一听要扣车,司机赶紧打了个电话……”6月14日下午4时30分,浑南新区行政执法分局3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严重暴力抗法,一名队员被殴打昏迷。至记者晚上发稿时,3名队员仍在沈阳市公安医院接受治疗。
检查乱排残土车
6月14日晚7时30分,记者赶到沈阳市公安医院,在二楼大厅内,3名执法队员在等待CT、彩超等的检验结果。受伤最重的队长张克躺在急救床上,昏迷不醒。另外两名被打的执法队员郑洪武和张荧瘫坐在椅子上。郑洪武捂着伤口说:“我们现在还没敢通知家属。”
郑洪武回忆道:“今天下午4时,我们在浑河南岸巡视时发现,在张官村附近,有一辆斯太尔运输车正在向绿化带上乱排残土,我们立即上前制止。出示完执法证后,我们要求对方出示排放证,对方说没有!依照相关规定,我们对这辆无证排放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理,一听要扣车,那个司机就说打个电话,当时我们没想太多。”
执法队员遭殴打
张荧继续告诉记者:“打完电话后,司机表示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可车只开了10多米就停了,我们下车问他怎么了,这时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捷达车出现在我们面前,从车上下来七八个彪形大汉,手上都拿着1米长的铁棒子。‘就打穿制服的!’在带头儿的一声号令下,他们对我们一顿暴打。”
“你看我后背这些脚印子,身上全被打遍了!”郑洪武指着自己身后说道。记者看到,3人浑身全是黄土,每个人身体上都有多处红肿。
“他们打了10分钟后,就开着3辆车走了,我们随后拨打了110。”郑洪武无奈地告诉记者。
“以后执法你们会退缩吗?”记者问。“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不能因为挨一次打就不干了!”郑洪武坚定地说,身旁的张荧也赞同地点了点头。记者了解到,据执法人员回忆,斯太尔运输车的车牌号是辽A29191,目前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核心提示:昨晚,石家庄一醉酒男子暴打警察,声称城管打人没人管。此前,城管队员在此查烧烤摊时发生纠纷。目前,醉汉已被刑拘。热心市民送来千元慰问受伤民警。
民警的反光背心已被撕坏 
周女士看望受伤民警 
事发现场河北青年报6月14日报道 昨晚8点20分左右,在石家庄育才街与槐中路交叉口东南角,裕华区110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遭一满身酒气的黑衣男子殴打,其中一名警察头部受伤。
城管队员查烧烤惹争端
槐中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东南角的一烧烤摊主马晓华称,昨晚7时许生意刚开张,她正在店内招呼客人,屋外摆放着烧烤炉和桌椅。突然,裕华区城管局的三辆执法车停到摊前,七八个人走下车,将她的烧烤炉抬到其中一辆车上。
看到自己的烧烤炉被抬走,马晓华追上前去。马晓华告诉记者:“我看到城管执法车停在路边,就想拿回我的烧烤炉,七八名城管队员就下车与我争夺。最终城管队员将炉子抢走。”
此后,城管执法队员开着两辆车就离开了。摊主看到城管执法车走了两辆,就拿了一个烧烤炉放在还停在现场的一辆执法车前。
对此,警方表示摊主反映的城管人员执法当中的问题还需核实。
110副大队长出警遭打
裕华区110副大队长刘辉称,昨晚7时许,他们接到群众报警:育才街与槐中路交叉口,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与摊主发生冲突。“我们在现场看到,有两女子坐在城管执法车前,我们随后将此事移交给了东苑派出所处理。”
晚8时许,110又接到群众报警,育才街与槐中路出现了交通堵塞,民警刘辉和学员高盼再次赶往现场。
“到了事发地点,我们一下车,就有一个穿黑色短袖上衣的年轻男子冲过来,大声叫嚷:‘老子叫某某,警察怎么了,老子今天就要打你们。’”高盼说,“他先攻击的是我,然后打刘队。”
目击者杨先生称,110民警到现场后,民警刚下车就有一男子站在民警前大喊:“城管打人你们就不管吗?”这时一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向民警帽子上拍了两下,然后就向民警脸上打了一拳,旁边的民警赶紧上前拉开,没想到黑衣男子越打越猛,满嘴谩骂并追着民警打。刘辉和高盼称,在殴打过程中,十多个年轻人围过来“起哄”,其中一人手里还握有一根长约50厘米的三角铁。
前去支援的东苑派出所指导员季根深告诉记者,“我到现场时大概在晚8时30分,当时黑衣男子还在追打110民警,派出所民警赶上前向黑衣男子出示警官证,没想到他还向我们民警打了一巴掌,随后民警将其制服,随后带到了派出所。”
打警察醉汉已被刑拘
出警支援的110民警解兵海告诉记者,他在20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当时黑衣男子已被带到派出所,在育才街围观的群众仍堵塞着道路,在民警的劝说下,才离开。21时许,该路段恢复交通。
在东苑派出所,院内停放着被马晓华拦下的裕华区城管局的执法车,记者看到黑衣男子还在对民警骂个不停,满身酒气。东苑派出所指导员季根深介绍,黑衣男子姓刘,是石家庄某物业公司一名员工,事发时刘某喝完酒和妻子吵了一架,正好路过育才街口,看到围观的群众太多,就跑到民警面前理论,话没说两句,刘某就动了手。
季根深称,警方已将刘某带到市三院检测酒精浓度,结果还没有出来。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拘。
热心市民
千元慰问受伤民警
昨晚10时30分左右,记者在石市人民医院见到受伤的刘警官。
记者注意到,被打民警的警服上有7处血迹,反光背心被撕坏。医生初步诊断认为,刘辉警官牙齿震荡,上唇软组织损伤,左眼外伤性红膜炎,血压偏高。而高盼正在接受诊断。
“我当时正从那里路过。”目击了事件过程的裕华区人大副主任于俊国称。
随后,于俊国赶往市人民医院看望了受伤民警,并表示,“维护社会安定,必须严厉打击个别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绝不能手软。”
“我们在旁边看着,都非常气愤。”一位姓李的市民赶到市人民医院,表示愿意做证。
昨晚11时,一位自称姓周的女士来到医院看望受伤警察,并送来1000元慰问金。“我家就住事发现场附近,这些人实在是太猖狂了!”她说。
23时20分左右,记者在昨晚城管队员查封的烧烤摊门前看到,该店已经空无一人。 核心提示:5月31日,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法院在对一起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时遇到了严重的暴力抗法,170余名执法人员被群众围攻,7人在冲突中受伤。31日晚8时30分,被围困的100余名执行人员才得以从执行现场安全撤离。
中新网6月1日电 2007年5月31日,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法院在对一起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时遇到了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170余名执法人员被群众围攻,7人在冲突中受伤。
该执行案件的争议权属土地是罗城县小长安镇下梧村的“鸠扒坟岭”,争议发生于1996年,争议双方分别是罗城县小长安镇下梧村罗笛屯和该村的木偶屯(下分别称罗笛屯和木偶屯)。同年,罗城县人民政府对双方的争议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1997年,原河池地区行政公署对当事人的该权属争议作出复议决定,认定争议的“鸠扒坟岭”为国家所有,并确定由罗笛屯管理使用。木偶屯于是不服而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罗城县法院审理后,于1997年11月17日作出(1997)罗行初字第21号行政判决,维持了原河池地区行政公署的复议决定,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没有上诉,该判决生效。
2006年3月,木偶屯组织群众侵占“鸠扒坟岭”,并强行将罗笛屯群众种植在“鸠扒坟岭”的60亩甘蔗和120亩玉米进行了翻犁,种上自己的农作物,给罗笛屯群众造成了惨重的损失。2006年5月15日,罗笛屯向罗城县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将木偶屯诉上法庭。罗城县法院就这一侵权诉讼进行了判决,判令木偶屯将“鸠扒坟岭”返还给罗笛屯管理使用并赔偿因侵权给罗笛屯造成的经济损失9万多元。判决送达后,双方没有上诉,判决生效。但是,木偶屯没有自动执行生效判决,罗笛屯向罗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生效判决。
罗城县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由于意识到当事人两屯间的矛盾对立相当尖锐,且当地民风也异常的强悍,认为该案的执行将会非常棘手,执行难度将非常大。因此,罗城县法院向该县政法委请示汇报。接汇报请示后,罗城县政法委召集公检法三机关进行商讨执行对策,由法院先行协调。但是在随后的法院协调中,法院无法说服木偶屯履行生效判决。
经过再请示罗城县政法委后,政法委决定协调组织人员对“鸠扒坟岭”权属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由公、检、法、司、民兵等170人组成强制执行队伍,强行翻犁木偶屯种在“鸠扒坟岭”土地上的农作物,将土地交还给罗笛屯。
在强制执行的过程当中,木偶屯纠集本屯群众多人冲破了执行人员设置的警戒线,围攻执行人员。暴力抗法人员毁坏了用于翻犁的拖拉机,扔石头打伤了7名执行人员,其中有2名执行人员的伤势非常严重。
事件发生后,强制执行工作不得不暂时停止。但是,直到31日夜晚,木偶屯情绪激动的群众依然将在现场的100余名执行人员团团围困,使之未能从现场撤离。
为了营救被围困的执行人员,河池市政法委、河池市中级法院、罗城县县委政法委、罗城县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协调,31日晚8时30分,被围困的100余名执行人员才得以从执行现场安全撤离。
此事发生后,河池市中级法院已将遇到暴力抗法的情况向广西区高级法院和其他有权部门进行了汇报。